订单号页面截图作为凭证
情况一:针对主观类感受问题(口感不好,外观不好看)
话术:贵平台判罚依据为:商品问题,但“口感 口味”属于 典型的主观感受范畴,不符合《负向体验规则》中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”的客观认定标准。买家未提供任何证明商品变质,过期或者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实质性证据,此判罚仅依据单方主观陈述,开了以个人喜好代替客观标准的危险先例,破坏了平台判罚的公正性与严重性,请求立即撤销。
情况二:针对无凭证判罚:顾客没有上传有关商品质量问题图片的话术:申诉原因选择其他
话术:根据平台规则,判定:“负向体验”成立应以买家提供的有效凭证为依据,经查,此单买家仅凭文字描述即获判罚,并未按规则要求上传任何实物证据(如问题商品照片,视频等)。我方尊重平台规则,但坚持规则应对等适用。无举证即判罚的操作流程存在重大瑕疵,恳请平台重新审核,要求买家补充证据后再行判定,以维护规则权威。
情况三:很明显对优质用户偏袒判罚话术 :申诉原因选择其他 和平台优质客户聊天就被扣款的
话术:理解平台重视用户体验,但体验优化不应等同于无原则的偏袒,买家的历史消费信用仅能证明其购物的活跃度,与本次交易中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无任何逻辑关联。将用户价值置于事实依据之上,是对诚信商家的伤害,请平台以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实为依据,而非用户身份进行判罚,保障公平的营商环境。
情况四:针对于描述不符合判罚 : 申诉原因选择其他
话术:买家反馈:“描述不符”过于笼统,未明确指出究竟是与商品标题、详情页图片,还是文字规格不符,我司商品详情页均经过平台审核,在无法确定具体争议店的情况下,判罚缺乏针对性依据。根据:”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,请平台要求买家提供详细的对比证据,指明具体不符之处,否则判罚不能成立。
情况五:通用型的话术
此判罚未基于任何客观证据,已严重损害我司权益及经营信心,我们坚信平台的长期健康发展依赖于公平,公正,透明的规则体系,而非短期讨好部分用户。此类判罚若成为常态,将极大挫伤广大诚信商家的积极性,我们恳请平台重新审视此案,给出一个经得起推敲的裁决,共同维护拼多多生态健康与繁荣。





